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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搞出版的。對我們來說, 封面是和讀者接觸的第一印象, 當然馬虎不得, 而每次搞最久、最難取得共識的, 就是視覺呈現的部份;非得經過每個人品頭論足一番, 照慣例還得三番四次反覆修改, 大家都滿意後才定案。

為什麼要這麼費工夫, 還不是希望書出去後, 在架子上能博得讀者的目光, 然後把書拿下來翻一翻;真是如此, 那一切都算值得了, 如果還能有幸跟著這位讀者仁兄一起到櫃檯、一起離開書店, 當然是更圓滿了。


不過最近自己仔細想想
, 買書的時候是否因為封面設計而把書拿來翻一翻。最近買的幾本書:

 
歷史學家:知名度很高、聽說是懸疑小說, 一個不注意就堆在我的書架上了 (還沒翻過咧…)

專業:某一天正好上了公司的行銷課程, 一時間覺得自己是有為青年, 就買了大前前輩的兩本書 (另一本是 OFF )

堅強淑女偵探社:比爾老大也愛看的偵探小說, 小弟也想見識看看;而且薄又不貴

四的法則:相當於費茲傑羅 + 安柏托‧艾可 + 丹布朗合寫的小說, 我被文案騙了

佐賀的超級阿嬤:封底的節錄實在太有意思了

別急著吃棉花糖:封底寫的那個實驗, 讓我急著把它買回家

果然, 沒有一本是因為封面的設計, 反倒是我自己也不甚重視的封底, 卻成為我買書的關鍵。

哈哈, 真是對不起封面設計的美編~

一方面是花這麼久時間和他們討論、修改, 到底值不值得;另外, 自己也知道封面要搞這麼久時間, 但成為消費這卻不夠重視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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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ongfa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